应急照明电源是这样一种状态,其中正常电源不再提供正常照明所需的最小亮度,也就是说,当正常照明电源电压降至额定电压的60%以下时,电源切换到应急照明电源。
应急照明电源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来自电网的有效分离正常电源的馈线。
(2)柴油发电机组。
(3)电池组: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灯具有自己的电池,即自己的电源应急灯。
集中电池组。
位于隔板中央的电池组。
(4)组合电源:它是上述和三种电源模式中任意两种的组合。
转换时间根据实际项目和相关规定确定。
(1)备用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得超过15s; (2)疏散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得超过15s; (3)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得超过0.5s;转换时间主要取决于必要的操作,处理和可能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有些地方要求更短的转换时间,如商场中心的收银台不应大于1.5s;对于存在严重风险的生产场所,应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确定。
对于自动照明和备用照明,易于实现自动转换。
即使柴油发电机组用作应急电源,也可实现自动启动和自动转换。
对于安全照明,转换时间非常短,为0.5s,因此柴油发电机组不能用作应急电源,荧光灯不能用作光源。
需要立即点燃的白炽灯必须从应急照明电源的类型和转换中自动转换。
时间要求,不难看出应急照明的连续工作时间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
通常规定,疏散照明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根据不同的要求,可分为30,60,90,120,180min等6个等级。
备用和安全照明的连续工作时间应基于使用现场的具体要求。
对于连接电网或发电机组的应急照明系统,连续工作时间易于满足要求;对于电池供电的应急照明系统,工作时间受容量限制,不适合需要连续工作时间的地方。
使用电池组时,请考虑将其与发电机组配合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电池组仅作为向应急照明的过渡而被供电,因此可以适当地减少其连续工作时间。
选择应急照明电源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连续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