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下萨克森州的数据监管机构对当地一家笔记本电脑零售商处以1040万欧元(约合8170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因为该零售商在过去两年中一直处以1040万欧元(约合817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多年没有法律依据。
员工进行视频监控。
根据2018年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罚款是德国乃至整个欧洲最大的罚款之一。
被罚款的商家是Notebooksbiller.deAG(NBB),这是一家在线电子商务门户网站和零售连锁店,专门销售笔记本电脑和其他IT用品。
下萨克森州数据保护专员(LfD)表示,该公司两年前在其仓库,销售室和公共工作区安装了视频监视系统,以防止和调查盗窃并跟踪产品移动。
据说视频监视系统已经启动,并且视频已在公司数据库中保存了60天。
尽管该零售商认为它正在运行一个普通的视频监视解决方案(这是德国以及世界各地的许多其他公司所采用的解决方案),但德国数据监管机构认为,这严重侵犯了德国工人的权利。
德国数据监管机构认为,员工不必放弃隐私权,因为他们的雇主怀疑他们将来可能会犯罪。
视频监视不用作“威慑”手段。
预防犯罪,但前提是雇主对某些雇员有合理怀疑。
LfD负责人说,由于持续的视频监视,员工长期处于恒定的压力下,他们必须保持低调,以免对自己的行为提出批评。
此外,德国数据监管机构表示,NBB还在未经客户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在其销售场所测试设备时记录了客户信息。
这是另一项主要的侵犯隐私权行为。
NBB首席执行官奥利弗·赫尔莫德(Oliver Helmold)在一份声明中回应说,关于公司监控员工的罚款和指控是没有根据的。
此外,Hellmold说,罚款额与公司规模不相称,并表示计划提起上诉。
他说:“当局没有进行全面调查就处以超过一千万欧元的罚款。
这太荒谬了”。
这是LfD办公室第二次对监视员工视频的公司处以罚款。
去年10月,该机构对时装零售连锁店H& M处以3,530万欧元(4,260万美元)的罚款,原因与该公司一直对其员工进行视频监控相同。
负责编辑AJX